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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源编码验证
房源信息编码:
(*必填,只需输入12位数字即可)
房号:
(输入正确房号可查询产权等更详细的房源信息)
校验码:
(*必填)
看不清楚?换一张
注:
1. 房源信息编码为12位数字或“U”+12位数字,由合法房地产经纪机构通过“深圳市房地产信息系统”签订二手房委托合同时自动产生,应当在二手房销售广告中注明。
2. 房号(大小写、全半角)必须和房地产权证上登记的完全一致。
房源信息编码简介:
您所获取的房源信息编码不会泄漏您的个人隐私。如需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二手房交易,请将此编码交给房地产经纪机构用于发布您的房源信息。
如您准备自行出售此房产,请在发布房源信息时附上房源信息编码,以证明您所发布的房源真实有效。如有疑问,请咨询83545354转601或611。
《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》规定:
委托人应当向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房地产经纪业务所必需的材料,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。
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委托代理或者提供居间服务的,应当对房地产权利的真实性、委托人的财产处分权限进行查验。
房地产经纪机构对外发布的房源信息应当真实有效,并附有相应的信息编码。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凭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布的房源信息编码,通过房地产信息系统对相应的房源信息进行查验。
违反本办法,未发布或者未按规定发布房源信息编码的房地产经纪机构,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,按未发布或者未按规定发布的房源信息编码每条处1万元罚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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